第四个亮点,回民自治,豫海首创

  今年是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 90 周年。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的成立是回民解放的先声,也是我国实行回族区域自治的大胆尝试和首创先例。本文着重讲一下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的有关情况及其重大意义。

  1936年 6 月,西方野战军红一军团二师和红十五军团七十二师先后解放了豫旺堡、王家团庄和同心城等地。在红十五军团的帮助下,很快成立了豫旺县苏维埃临时政府,并积极着手准备成立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的工作。 8 月,中共陕甘宁省委书记李富春专程来到同心(时为豫旺县),帮助、指导自治政府的筹建工作,成立了以李富春、程子华、王首道等 7 人为成员的筹备委员会。还向红军各部队和国内外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发了通电。

  1936年 10 月 20 日,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代表大会在同心城清真大寺隆重举行。大会进行了 3 天,经过充分讨论,通过了《处理债息暂行条例》、《减租减息条例》、《土地条例》以及自治政府的有关决议案。当地回族农民马和福当选为自治政府主席。政府机关设在同心城南的王家团庄,下辖 6 个巩固区、 2 个游击区。自治政府成立后,积极发动群众搞好生产,参军支前,建立回民武装,帮助部队剿匪,维护社会治安,有力地支援了红军。

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诞生地 —— 同心清真大寺

  1936年 11 月中旬,红军撤离豫海地区,胡宗南和马鸿逵的部队进占该地区后,大肆搜捕和残杀自治政府的干部和工作人员。马和福在锁家岔躲藏。 1937 年 2 月,因叛徒告密,马和福被捕。马鸿逵多次派人对他酷刑逼供,并亲自审讯。在敌人法庭上,马和福大义凛然,坚贞不屈,敌人软硬兼施,一无所获,遂将他押回同心城,密令枪杀。 1937 年 4 月 3 日,回族英雄马和福在同心城西门外河滩上英勇就义,时年 44 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的活动遂告结束。

  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虽然只存在了半年时间,但她是我党在我国建立的第一个县级回族自治政权,是党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次有益尝试和首创先例,为我国后来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树立了样板,提供了历史借鉴,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